各系部: 2010屆畢業生派遣工作已經開始,為做好我院2010屆畢業生派遣工作,根據教育廳的有關要求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根據省里要求,今年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對畢業生派遣不再收取50元派遣費。 二、我院2010年畢業生派遣情況請如實填寫到后附表格中,檔案派到用人單位的請準確填寫用人單位名稱;單位不接收檔案的可派遣到省人才或吉林市人才進行人才代理;派回原籍的只能派遣到所在地區縣市,不能派遣到鄉鎮;此派遣登記表由學生確認后簽字方可生效,并由輔導員確認無誤后簽字。 三、各系部學生已簽約的就業協議書在請及時返回就業辦,以便派遣時使用。 四、此表請于5月17日前報到招生就業處。 特此通知 招生就業辦公室 2010年5月10日